深圳居民生活用水政府收费标准
居民生活用水分为家庭户、集体户、合表用户三类,其收费标准如下
小提示:1立方米水约等于1吨水(具体以实际告知为准),计算公式为自来水费+污水处理费+垃圾处理费,如有房东乱加价现象,可以拨打0755-12345或搜索“民意速办”小程序进行投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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用水类别
政府定价
行政事业收费
零售自来水价
趸售自来水价
污水处理费
垃圾处理费
居民生活用水
家庭户(立方米/户.月)
0-22(含)立方米
2.67
2.46
1
0.59
23-30(含)立方米
4.01
3.8
1.5
31立方米及以上
8.01
7.8
3
集体户(立方米/人.月)
0-5(含)立方米
2.67
2.46
1
6-7(含)立方米
4.01
3.8
1.5
8立方米及以上
8.01
7.8
3
合表用户
3.16
——
1.18
非居民生活用水
3.77
——
1.54
0.27
特种用水
16.17
——
3
注:
1.根据深发改〔2017〕901号文规定,本自来水价格自2017年8月1日起(8月抄见水量)实施。
2.根据深发改〔2022〕610号文规定,本污水处理费价格自2022年8月1日起(9月抄见水量)实施。
3.根据深价管字〔2006〕75号及深发改〔2017〕1063号文规定,本垃圾处理费价格自2017年9月1日起实施。
4.根据深水规〔2023〕1
号文规定,直接与供水企业签订供用水合同,并且实际居住人口超过4人的居民家庭户可申请用水定额调整,每增加1人,可在各阶梯水量基数上分别增加5立方米/户·月。
5.保障性租赁住房用水,可凭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认定书申请执行居民生活用水价格标准。